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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代十国三司使
唐初,财务主要由户部下辖的户部、度支、金部、仓部四司分管。中唐以后,户部、度支、盐铁三司分管租税、财务收支和盐铁专卖、物资转运事务,常由非户部的官员分别以判、知或使的名义分管。
唐昭宗在位时,以宰相崔胤兼领三司使,才开始出现三司使的官名。后唐曾设置租庸使,管辖三司,又曾命大臣一人判三司事,最后正式设置三司使和副使的专职,掌管中央财务。地方财政也听从三司指挥。以后历朝相承不废,北宋前期三司理财的体制也是沿袭五代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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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代十国历史专题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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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代十国历史专题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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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代十国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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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代十国历史人物